经查,李胜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其家属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承接工程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其担任黄陂区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为罪犯假释违规提供帮助,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通报指出,李胜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滥用公权力,充当涉黑涉恶人员“保护伞”;私欲膨胀,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