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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锦江·银座”没见施工 五证皆无 开发商违规售房
2019-10-23 09:03:18

    工地还在进行土地平整,地基都没打,商铺却卖了好几年,近日,有市民反映,信阳市锦江银座项目违反国家有关商品房销售有关法律、法规,违规售房,房子卖了好几年,却一直不见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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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以普通购房者身份到闹市中的中山南路“锦江·银座”售楼部咨询,售楼部工作人员详细向笔者介绍说:“锦江银座项目共有五层商铺,其中二至五层都卖完了,现在出售的是一层141间8平方多的商铺,每间全款的话36万多,返三年租金需要25.45万,购房者可以和公司签订购房认购合同和十年返租合同。”当笔者询问该项目有无相关规划和准建手续时,工作人员介绍,我们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一边建一边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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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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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预售行为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购房人购买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可能遇到开发商单方毁约、合同无效,工程烂尾,一房多卖等隐患。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在中国,房子的重要性在于它承载了太多的使命。婚姻,户口,小孩入学,养老,各种隐形福利,货币保值增值等等都和房子息息有关。房子对每个人阶层的人来说意义皆不相同。可以说,“锦江·银座”开发商违规售房,等于是把房产开发的风险都转嫁给普通的购房者,这与当地职能部门的监管缺失存在一定的联系。希望有关部门严肃查处,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关于“锦江·银座”开发商违规售房,有关部门何时制止,怎样处罚,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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