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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海口邮轮港将试点中资方便旗邮轮无目的地航线
2019-05-07 18:42:45

 中国网5月7日讯 交通运输部今日公布关于推进海南三亚等邮轮港口海上游航线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商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原则同意海南省制定的试点实施方案,基于海南海域情况及海南国际邮轮发展状况,在五星红旗邮轮投入运营前,先期在海南三亚、海口邮轮港开展中资方便旗邮轮无目的地航线试点。 

意见指出,实施主体为中资邮轮运输经营人及其拥有或者光租的方便旗邮轮。中资邮轮运输经营人是指中资(内地资本)出资比例不低于51%的国际邮轮运输业务的企业法人。邮轮船龄不得超过30年。

意见要求,简化旅客登轮证件管理和查验,允许旅客凭有效身份证或出入境证件向边检部门申请登轮手续。在旅行社报名参团的旅客,也可由旅行社统一向边检部门申请旅客登轮手续。

意见提出,待国务院批复同意暂停相关法律法规在海南自贸试验区实施后,将相关审批权限下放至海南省,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参与试点邮轮企业(经营主体)及邮轮的市场准入管理,准入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外事、旅游、公安、边检、海关、海事等相关部门。 试点邮轮企业应提前2个月提出邮轮无目的地航线方案申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外事部门按相关规定报批后,及时通报当地外事、旅游、公安、边检、海关、海事等相关部门。

意见还要求,推广实施在上海试点的邮轮船票制度,统一船票登船凭证等相关格式。实行旅客信息2小时预报制度,邮轮开航前2小时停止对外销售船票,并按要求如实将旅客信息上报至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信息系统。鼓励相关企业构建集航线、票务、旅游、咨询等服务于一体的邮轮综合信息系统或平台。  

严格执行我国法律规定,严禁试点邮轮发生涉黄涉赌问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邮轮运营安全。邮轮运营及港口企业要加强旅客登轮安全管理,强化安检查危措施,制定实施有关安全应急预案。

督查指导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建立部门间协作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定期报告试点情况,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试点邮轮运输经营人及邮轮后续运营的监管;海南海事局要建立完善特别监管措施,依法加强试点邮轮运输安全监管。   

同时,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预防措施、处置方案、协作机制,加强无目的地邮轮航线运营的安全应急管理。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抓紧编制邮轮大规模人命救助行动计划,完善应急体系,提升大规模海上人命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此外,鼓励邮轮企业设计丰富多样的无目的地邮轮航线,满足游客和居民海上看日出、潜水海钓、企业休闲商旅以及私人聚会等多样性的消费需求,逐步引导我国居民形成成熟的邮轮休闲消费理念,促进三亚邮轮母港建设,支撑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发展。   (编辑:彭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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