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21日讯(记者 张艳玲)国办今日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明确技术路线,加快工程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方案要求,按照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2019年5月底完成制定印发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推进中央与地方两级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开展系统联调联试,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适时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方案还要求,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点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组织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宣传和安装服务,2019年底前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推动汽车预置安装。2019年底前完成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
加快推进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2019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出台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修订《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车辆科学分流。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允许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截至2014年底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有利条件。
方案要求,成立多部门参加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要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给予资金支持,部级系统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从车辆购置税资金中列支。
方案特别提出,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各地要坚持属地负责和转岗不下岗的原则,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