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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机动车检验“先发后审” 半年来惠及649万车主
2019-03-21 10:11:00

  2018年9月1日起,在前期广州等市严格试点的基础上,广东省所有机动车检测站正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先发后审”便民措施。19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享受到这一便民措施的车主已达649万人次。

  车主平均等候时间减少约半小时

 

  机动车年检“先发后审”措施是指机动车经检测站检验合格后先行签注行驶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车主领取合格标志后即可离开,车管所将在24小时内对上传的年检资料进行远程资料审核。该项便民措施较以往车管所远程审核通过后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模式更加快捷,车主平均等候时间减少约半小时。

  据了解,目前“先发后审”措施年检模式主要针对需要年检的摩托车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车主在相关检测站办理车检业务时须签阅《审核不通过告知书》,对于上传资料不符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要求的,车管部门将不予通过,并责成检验机构追回机动车进行重新核查检验,对整改后达到标准要求的,车管部门重新予以审核通过。

  违规检测站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2018年6月起,广州交警联合广州市6个五星级检验检测机构、17个四星级检验检测机构开始试点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先发后审”模式;从2018年9月1日起,广州所有检验检测机构已经全部实施“先发后审”。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自己2018年12月前往番禺区的某检测站进行年审时,该检测站并未提供“先发后审”服务。

  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市民反映的这种情况属于检测站的企业行为,车管部门已发现检测站这种错误的做法,并且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同时通报全市检测站,要求严格落实“先发后审”工作。

  为加强对安检机构的监管,切实发挥车辆检验保障在机动车安全性能和事故防范方面的作用,对存在违规检测,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检测站,公安交警部门将取消其“先发后审”权限,并将其列入失信检验机构名单,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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