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住建部发表了《努力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我国住房保障成就综述》。文中住建部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加快推动住房保障立法,明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和基本制度框架,夯实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同时为规范保障房准入使用和退出提供法律依据。

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平方米,比1949年的8.3平方米增加了3.7倍。截至2018年底,37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还有累计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动住房保障立法,明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和基本制度框架,夯实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同时为规范保障房准入使用和退出提供法律依据。

对于人口净流入较多、住房保障需求较大的大中城市,要督促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促进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和符合条件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

具体来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重点群体、重点产业困难职工实施精准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新市民住房困难群体持续加大保障力度。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科学确定年度棚改任务。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老城区脏乱差的棚户区、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