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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检察院构建“亲清”检企关系
2019-09-29 07:26:26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天水市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十条禁令》,从干预企业经营、接受各类馈赠、包庇犯罪、插手案件等10个方面对检察干警行为进行明令禁止。对违反“十条禁令”规定的人员,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同时,该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进行监督,并加大对“十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纪律刚性,全力为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记者 南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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