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程介绍说,办结的受理案件中,作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的约3万件。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4958份,责令有关行政机关有针对性地改进执法。

他说,2018年,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23.5万件。公安、土地、劳动社会保障、房屋拆迁曾是行政争议多发领域。经过多年来持续努力,这些领域的执法水平提升明显,2018年被复议及诉讼纠错的比例均较低。

赵大程还介绍,目前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的执法行为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占比均超过全部复议、诉讼案件的五成。2018年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68.4%的案件当事人直接寻求司法救济;当年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有34%又进入了行政诉讼程序。

赵大程认为,这表明行政争议更多发生在基层,行政复议工作需要继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公信力还需要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