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杨伟民】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欺诈及涉嫌香港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终审法院9日就律政司的保释上诉进行宣判,黎智英须继续还押。
官司缠身的黎智英原本被裁判法院拒绝保释,但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去年12月23日批准他以现金1000万港元及多项保释条件外出,律政司随即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终院批出上诉许可,并实时撤销黎的保释,黎要还押监房等候判决。9日上午9时许,黎智英的囚车抵达终院,他由7名惩教署人员带到犯人栏内,神情略显凝重紧张,黎智英的女儿、长子黎见恩等多名家人到庭旁听,民主党的李永达、“长毛”梁国雄等人轮流入庭。最终5名法官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撤销黎智英的保释决定。终审法院称,香港国安法第42(2)条指明“不得准予保释,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清楚提供批准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保释申请的门槛要求。他们裁定李运腾误解了香港国安法第42(2)条门槛要求的性质和效力,黎智英一方则表示将会向高等法院重新提出保释复核申请。
香港社会普遍欢迎黎智英被继续关押。民间团体“东方之珠义工社团”9日在终院外表示,黎智英等乱港分子仍不断挑衅国安法底线,严重扰乱香港治安,涉嫌与外国势力互相勾结,对国家造成严重威胁,呼吁法官应判他终身监禁、不准保释,以儆效尤。还有市民举起横幅,痛斥黎在国安法实施后仍请求境外机构及人员对香港进行制裁及其他敌对行动,要求法庭依法追究其违法行为,其间更高呼“叛国乱港 天理难容”。民建联议员周浩鼎表示欢迎裁决,认为有助于厘清法律观点,并指出高院早前批准保释,是错误理解了国安法条文。东方日报网9日注意到,听到裁决后,黎智英女儿及家人在庭内哭泣。加拿大领事馆职员及欧盟外交官到场旁听。欧盟驻香港及澳门办事处人员通过短信回应称,欧盟及其成员国会观察香港泛民人士案件,同时提及香港法院允许观察员到场,显示司法系统开放透明。星岛日报网9日称,73岁的黎智英被控欺诈及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上述两案均会在今年4月16日再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