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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对所办理案件和所作决定终身负责
2019-04-21 22:07:51

 中国网421日讯(记者 董小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举行分组会,审议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两部草案)。

 

根据两部草案,对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官、对因重大过失导致案件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检察官,应当给予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彭勃提出,该表述可理解为,如只有重大过失、裁判结果错误或案件错误,但没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免予追究。

 

彭勃认为,法官、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出现重大过失且造成错误事实,是失职、渎职行为,不能因该行为未造成后果,就不予追究。

 

建议删除“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将其改为“后果严重的,从重处罚”。

 

此外,彭勃建议,要求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终身”负责,检察官对其职权范围内就案件作出的决定“终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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