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值得关注。
4月2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在组长王伟光的带领下,到天津市公安局视察扫黑除恶工作。
在视察时,王伟光提到了几个要求:
对准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重拳狠打猛打,形成强大震慑。
加强与纪委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机制,细化措施,确保“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
全面清查涉案资产,重拳“打财断血”,摧毁经济基础,不断扩大战果,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以坚定不移的决心、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坚持不懈的毅力,争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大胜利。
关键词,“高压严打”、“打伞”、“打财断血”。
观海解局注意到,自从中央提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天津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去年11月,该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这次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市长张国清出席的会议上,天津提出推动创建“无黑”城市。
天津“扫黑”“破伞”
当然,成效显著。
据当地媒体去年9月披露,经过五个月的专案侦查,公安宝坻分局成功侦破对建筑工地实施系列敲诈勒索涉恶犯罪案件,将骚扰天津、北京、山西、河北、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宁夏等9省区市,疯狂敲诈勒索建筑工地、作案100余起的特大涉恶犯罪集团彻底打掉。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48名。
除了打击黑恶势力,其背后的“保护伞”也越来越受到高层的关注。
2019年1月15日至16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五年“打虎”后,反腐继续向下延伸,扫黑除恶成为基层“拍蝇”的突破口。“扫黑”如何“破伞”,成为扫黑除恶的关键。
那次会议2个多月后,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展开,4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入驻天津,入驻当晚,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调研员、副局长杨云生落马,12天后,天津市纪委通报了17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杨云生。
17起典型案例中,涉及到民警的有8起,这些人都是“保护伞”。
比如北辰区委原常委、公安北辰分局原局长刘子让收钱抹案,安河西分局副局长杨云生与恶势力首要分子共同出入私人会所,公安津南分局双港派出所原所长蔡永振故意包庇黑老大,收钱抹案等。
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央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不少省份都通报了“保护伞”相关案例,比如就在3月7日,甘肃也通报了两起案例,其中一个也是“警伞”。
临夏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白彦福、冯秉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王建华多次收受张尕青等人恶势力团伙现金、物品,接受其宴请,利用职权为该团伙违法犯罪活动长期提供保护,造成恶劣影响。目前, 3人被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安徽敦促“保护伞”自首
在天津通报“保护伞”案例的当天,4月12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了敦促“保护伞”自首的通告。
通告中提到:
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有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活动,并主动向组织交代存在的问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凡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的,可以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违纪违法情节较轻的,可以依纪依法免予党纪政务处理。
拒不交代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依纪依法严惩。对在专项斗争中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
4月9日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督导安徽省工作汇报会在合肥召开,督导组组长姚增科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央纪委“老人”
一个细节是,姚增科是此番挂帅的姚增科,是中央纪委“老人”。
他1983年毕业后就到了中央纪委第三纪检室工作,后担任过中央纪委第三纪检室副主任干事、中央纪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中央纪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中央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等。
2015年1月,时任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的姚增科空降天津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在姚增科赴天津履新前半年,2014年7月,时任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落马,同月,中央巡视组向天津市反馈巡视情况称,天津国有企业大案要案频发,城市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突出,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多危害大。
2016年8月22日,天津市原副市长尹海林被查,同年9月10日,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天津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黄兴国落马。
2016年10月,姚增科跨省到江西,任江西省委副书记,去年1月,姚增科履新江西省政协主席。
在此前的中央扫黑除恶首轮督导中,姚增科曾任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组长,对辽宁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