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5月20日,“一名黄头发青年坐在宝马车烧钱”视频被媒体公开曝光,商水县公安局接上级公安机关指令后立即开展工作。
经过调查得知,5月18日21时,商水县居民王某星(男,25岁)驾驶白色宝马轿车(豫P***88)停靠在周口市川汇区一道路与项城市居民王某杰(男,27岁)相互配合,用事先购买的“点钞练功券”拍摄点燃过程的短视频,并转发朋友圈,让人足以误解为点燃损毁人民币,以满足其炫耀心态,吸引人们关注其抖音号。该视频被网友举报并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月2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商水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星、王某杰涉嫌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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