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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6-16 12:05:1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宣部部长高素萍(副县级)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8年5月,高素萍在操办儿子婚礼中,除报备的20桌宴席外,又先后在漯河市区两家酒店分批宴请单位同事,违规收取礼金2900元;2018年8月、2019年11月,高素萍在办理公公、父亲丧事期间共违规收取礼金4400元。2021年4月,高素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漯河市郾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基建科科长杜建国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9月16日,漯河市郾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基建科科长杜建国将所在单位租用的车辆开至其居住的小区内停放,并于当天晚上驾驶该车辆去医院探望其住院家属,直至9月17日上午将该车辆开回其工作单位。2020年12月,杜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克勤,办公室干警袁广林违规购买烟酒、公务招待问题。2017年3月至2019年9月,舞阳县人民检察院违规购买香烟、白酒和“农民画”等礼品,用于慰问人员和公务接待,袁广林将无法正常入账的费用虚开为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宣传横幅等发票变相入账报销。其中,经李克勤审核并同意入账的票据金额共计43.63万元。2021年5月,李克勤、袁广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镇中心校原校长沈彦甫等3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春节,时任该区黑龙潭镇中心校校长、黑龙潭镇初级中学校长沈彦甫安排副校长杨凤霞购买保暖衣40余件、共计2000余元,安排副校长李志刚购买面值500元的购物卡15张、共计7500元,作为春节福利为学校领导班子和班主任发放。杨凤霞、李志刚分别通过变通报账进行报销。2021年3月,沈彦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4月,杨凤霞、李志刚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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