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付尚波酒后上高速逆向行驶问题。2021年5月29日凌晨,付尚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岩脚收费站逆向行驶至都香高速263公里100米处,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7.96mg/100ml,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给予罚款1200元。2021年7月,付尚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黔东南州锦屏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原局长龙安全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问题。2020年10月27日晚,龙安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平略镇打岩塘村向平略镇政府行驶过程中,与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之后向右前方挪动时与另一辆停放在道路右侧的客车发生刮擦,导致3车不同程度受损,经呼气酒精检测,乙醇含量为138mg/100ml,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6.93mg/100ml。2021年4月,龙安全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021年7月,龙安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安顺市紫云自治县火花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袁仁幕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18日15时,袁仁幕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被紫云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4.1mg/100ml,被给予罚款1300元。2021年4月,袁仁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5.铜仁市石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员邹胜月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问题。2020年12月19日,邹胜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杭瑞高速1360公里800米处时与重型货车发生追尾,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56mg/100ml。2021年2月,邹胜月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邹胜月于2021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于2021年6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降低4个岗位等级)。
6.黔西南州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南盘江镇分局工作员何贵华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问题。2021年4月11日晚,何贵华饮酒后于次日8时许驾驶机动车上班,行驶至兴义市文化路延伸段时与他人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血样检验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0.76mg/100mg,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给予罚款1000元。2021年7月,何贵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贵州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