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舟山港反恐演习现场。(资料图) 张斌 摄

5月1日起,《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这一浙江反恐新举措在加强基层基础反恐工作、海域反恐、对网上购买有关特定物品的信息进行筛查和分析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网格化管理是浙江省基层治理的成功经验,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网格管理的优势。”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杰说。

浙江宁波舟山港反恐演习现场。(资料图) 张斌 摄

《办法》提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纳入网格管理,做好相关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工作;网格管理人员应做好网格管理区域内反恐怖主义基层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发现涉嫌恐怖活动信息、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等。

加强海域反恐方面,《办法》规定,沿海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域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协作机制,制定海域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海域联合执法和应对处置海域恐怖事件联动演练等。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购物日益便捷、频繁,需要加强对网上购买有关特定物品的信息进行筛查和分析,防范潜在风险。”徐杰说。

杭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反恐演练现场。 张斌 摄

《办法》明确,浙江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必要、适度的原则确定特定物品目录,并加强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开展相关工作的指导。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则应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特定物品目录,加强对通过网络服务平台购买特定物品信息的筛查和分析,发现可能用于制作武器、弹药、生物危险品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信息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