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13日讯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5月9日,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袁某等19人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一案。该案系全省首例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微信外挂”案。
检察机关起诉称,现年43岁的袁某于2017年起成立了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袁某及其公司员工在未经微信产品权利人腾讯公司授权或者同意的情况下,先后开发了“魅力”、“原动力”、“萌钻”、“哆来咪”等软件,通过修改及控制微信客户端与服务器端之间传输的数据,进而实现微信多开、一键转发朋友圈内容、修改微信定位位置、自动抢红包、自动添加好友等官方微信所没有的功能。袁某等人将开发好的软件功能包上传至网络平台,再将激活码发送给代理商,代理商再销售给客户。经鉴定,2017年以来至案发,袁某利用非法软件牟利达930余万元,其他18名涉案人员包括其公司员工、代理商获取利益8000元至80万元不等。
检察机关认为袁某等19名被告人提供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对微信实施了未授权的增加、修改的操作,绕过了微信的安全保护措施,控制微信实现其功能,对微信的正常操作流程形成干扰,属于破坏性程序。19名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该案将择期宣判。(编辑:赵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