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赵翔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转嫁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问题。2013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赵翔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杨某某、文某、岳某等5人赠送的礼金9万元、高档酒54瓶、价值10万余元的名牌手表1块。2016年,赵翔利用其曾担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的职务影响,安排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为其编写并印制个人自传书籍,并将应由个人承担的9.8万元印刷费从单位业务专项经费中列支。赵翔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5月,赵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贵州省公路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丁昭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2013年至2021年期间,丁昭平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吴某某、杨某某等9人赠送的高档酒94瓶、品牌手机7部、礼金9.8万元;2019年,丁昭平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杨某某安排的张家口市崇礼县云顶滑雪场旅游活动安排。丁昭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1月,丁昭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贵州省遵义师范学院原党委副书记洪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6月,应洪涛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唐某某赠送其高档酒6瓶用于宴请亲戚朋友;2019年5月,洪涛为其孙子举办“百日宴”期间,收受唐某某赠送的礼金3万元;2019年6月,洪涛在办理其父丧事期间,收受唐某某赠送的礼金5万元。洪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洪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原二级调研员孟江勇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至2020年期间,孟江勇利用其担任机要交通员的职务便利,多次使用单位公车接送其女儿放学、亲属看病、私人购物,并将产生的相关费用在单位报销。孟江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2月,孟江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5.贵州银行六盘水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弘东多次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2月,张弘东带队到贵州银行黄平支行开展工作期间,违规到西江苗寨景区游玩,游玩期间产生的费用在单位报销。2017年1月,张弘东带队到贵州银行铜仁分行开展工作期间,违规到凤凰古城景区游玩,产生的费用在单位报销。2019年4月,张弘东在贵阳参加会议结束后,受他人邀请前往百里杜鹃景区游玩,全程使用公车。2019年11月,张弘东带队到都匀参加会议结束后,违规到FAST“中国天眼”景区游玩,产生的费用在单位报销。张弘东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9月,张弘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6.贵州省广电局794台原台长钱德明违反《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问题。2012年5月至2020年11月,钱德明在担任794台台长期间,多次与机房值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0月,钱德明带队到兴义市出差期间,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钱德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1月,钱德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7.贵州省康复医院党支部书记杜飞鹏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019年11月,杜飞鹏在明知2019年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工资已分摊至月奖励性绩效的情况下,重复发放2019年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工资,共计149586元。杜飞鹏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2月,杜飞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贵州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