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少鹏 证券日报副总编辑,人大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谣言是社会运行的特殊伴生物,反映了不同人群的心理诉求和不同价值观持有者间的信息博弈。谣言的产生和传播,原因复杂,它之所以长期存在、不断翻新,有的与利益相关,有的是为博取眼球,有的是为政治斗争。无论哪种谣言,均不可等闲视之,如果任其发展,极有可能导致人心不稳、社会不安、国家动荡。
根据谣言的生产流程、传播动力和危害级别,可把谣言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补脑式”谣言。这类谣言制造者利用人们对信息真相的渴求,将不完整的碎片信息整合,进行虚假信息生产、传播。这类谣言中的要素真假混杂,有的信息片段是真实的,但由于信息不完整、不对称,会导致整体性偏差甚至失实,进而成为谣言。
第二类是“取宠式”谣言。这类谣言制造者,主要是为博取眼球。他们根据某些线索,刻意编造不实信息,制造谣言并传播,把谣言当作娱乐消费品。这类人的认知水平、生产能力各异,所以相关谣言产品也形形色色、参差不齐。对有些低端谣言,警告编造者、消除影响即可,而对那些危害大的谣言,就需要花较大力气来澄清,依法严惩编造者。
第三类是“武器式”谣言。这类谣言危害最大,编造者针对政府部门、重要公共事项、特定组织等进行精准攻击,谋取最大利益。这类谣言有时是国与国之间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比如美国不断抹黑中国抗疫行动,抹黑中国新疆和香港地区的治理等等。对于这类谣言及其制造者,要主动、果断、积极地开展斗争。此外,也会出现三类谣言生产相互交织的情况,应当格外注意。
谣言对正常的信息传播、公共秩序构成不同程度的危害,必须认真对待,加强治理。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共治。如果正规的公共信息平台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进行回应,就会给谣言打开传播的空间。
随着中国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国际形势的各种变化、国际力量的各种博弈都会传导过来;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也会影响世界利益格局。在这种形势下,信息传播能力就成为一种名副其实的竞争力。因此,中国必须强化公共信息传播,将其作为民生工程、国家治理工程、国际竞争合作工程,这将为破除各式谣言提供制度性保障。
基于此,对因管理不善、风险意识不足和蓄意攻击导致的信息传播安全问题,应加强研究,区别对待,依法惩罚不作为、乱作为的主体,依法严惩蓄意破坏公共传播秩序的主体。同时,要完善社会疏导机制。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应及时就相关信息进行发布和阐释,这是铲除谣言传播土壤极为必要的举措,还应鼓励各方有能力的人士参与到公共信息传播事业中来,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以便快速止谣。(责任编辑:华章 乐水 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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