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11日讯(记者 张艳玲)河湖安全关系着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水利部、公安部日前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针对妨碍河湖防洪行洪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破坏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工程,非法采砂等涉及河湖安全的难点堵点,以及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突出问题,加强合作,构建河湖安全保护新模式。
河湖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保护河湖安全是长期的艰巨任务。当前一些地方妨碍行洪,侵占河湖、堤防、水库库容,毁坏水库大坝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水利基础设施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据初步统计,2018-2021年全国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96万件,其中涉河湖案件4.85万件,占总数的54.1%。
水利部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表示,《意见》强调协同协作,在各自严格履职的基础上,明确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同机制和责任分工,力求形成部门协作、区域协同、流域统筹的河湖安全保护新格局。
《意见》明确,水利部门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水利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等行为。
吴文庆表示,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在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秩序维护、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水行政执法安全保障等领域加强协作,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河湖良好秩序。两部门将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和流域安全保护协同机制,坚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
“强化两部协作,将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人的涉水违法行为,特别是在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针对水行政执法难度大的违法案件,通过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杜绝以罚代刑,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加大违法成本和惩戒力度,依法有效惩治违法行为人,维护良好河湖水事秩序。”吴文庆强调,下一步,水利部将全面强化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河湖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河湖安全保护水平,共同维护国家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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