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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拘禁多名幼女强奸并强迫其卖淫 被执行死刑
2019-07-24 13:24:06

 

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截图

中国网7月24日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今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强奸幼女并强迫卖淫的罪犯何龙执行了死刑。

据悉,被告人何龙为达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先后于2014年6月、11月和12月,以收养、诱骗等名义和手段,将三名8-13岁不等的幼女拘禁在其租住房内,期间对被害女童实施奸淫,并拍摄视频通过QQ发布招嫖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龙采取收买、诱骗、劫持等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拘禁,后强奸并强迫其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并罚。何龙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何龙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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