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共有107人取得合格成绩,其中85人经司法部审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共有11人取得合格成绩,其中8人经司法部审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据统计,自2004年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至2018年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有香港居民5164人次、澳门居民601人次报名参加考试,共有香港居民440人、澳门居民42人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台湾居民共有85人取得合格成绩,其中81人于2019年3月经司法部审核认定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据统计,自2008年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至2018年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有4329人次报名考试,共有415人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