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5日讯 日前,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对辉县市、卫辉市、汤阴县、尉氏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据通报,上述4县(市)均存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月考核排名持续靠后,企业污染问题突出,管控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和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严格落实《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规定,多次采取公开约谈形式,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靠后的市、县进行了督办。特别是7月25日,河南省主要领导对今年1月至6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靠后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帮助被约谈市、县分析了形势、找准了问题、明确了措施、提出了要求。
根据《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豫环攻坚办〔2019〕21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决定对辉县市、卫辉市、汤阴县、尉氏县公开约谈。
辉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
截至10月31日,辉县市三项主要指标“两升一减”,PM10、PM2.5年累计浓度分别为122、72微克/立方米,在115个县(市、区)中分别排名倒数第2、倒数第1,同比分别上升2.5%、9.1%;优良天数114天,同比减少4天,在115个县(市、区)中最少,空气质量在全省处于较为严重水平。
今年以来,辉县市2月、4月、5月、7月、8月、10月累计6次进入115个县(市、区)后20名,是排在后20名次数最多的县市,整体空气质量较差。其中7月、8月连续两个月在115个县(市、区)中均排倒数第1(主要影响因子均为综合指数)。
7月份以来,辉县市除9月份外,其余月份均进入115个县(市、区)后20名,根据在线工业企业排放量,7月和8月辉县市日均排放量分别达到13吨和12吨,月考核排名在115个县(市、区)中为倒数第1。9月份在全国民族运动会及中下旬污染应急管控下,辉县市几乎全月处于管控之中,日均排放量下降至6.6吨,月考核排名退出后20名。但10月份以来,尽管经历了一次应急管控,辉县市日均排放量仍达到8.1吨,月考核排名再次进入后20名。此外,辉县市工业企业排放量较大,占新乡市排放总量的一半。市内炭素、铸造、耐材、砖瓦窑等高排放企业较多,工业污染较为严重。
辉县市分布的建材等行业使用大量柴油货车开展运输作业,且车辆大多穿城而过,严重影响辉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此外,辉县市市区限高杆特别是新辉路限高杆屡次发生闯岗、撞杆,重型车辆严重堵塞的现象,反映出辉县市在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方面仍然存在漏洞,“三联单”管理不规范,甚至还存在使用假冒“三联单”的现象。
卫辉市多项指标处于全省倒一、倒二水平
截至10月31日,卫辉市多项指标处于全省倒数水平,PM10、PM2.5、NO2年累计浓度分别为123、68、40微克/立方米,在115个县(市、区)中,分别排名倒数第1、倒数第2、倒数第1,PM10、PM2.5浓度分别较新乡市高出27、1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125天,在115个县(市、区)中仅高于辉县市。
今年以来,卫辉市2月、4月、7月、9月、10月累计5次进入115个县(市、区)后20名,空气质量在全省115个县(市、区)中持续处于较差水平,其中9~10月份连续两个月进入后20名,排名分别为倒数第13、倒数第16。影响其排名的主要因素为综合指数, 9月、10月卫辉市综合指数在115个县(市、区)中均排倒数第1。污染物本底浓度较高,是影响卫辉市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主要原因。
小时数据显示,卫辉市NO2小时浓度频繁于夜间22时至凌晨3时出现12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高值。卫辉市建材企业较多,产能高,污染重,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卫辉市春江水泥有限公司和卫辉市天瑞水泥等企业日均氮氧化物排放量高达1.7吨左右。企业排放以及由企业物料产品运输带来的重型车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汤阴县多项指标处于全市倒一水平
截至10月31日,汤阴县PM10、PM2.5、NO2年累计浓度分别为106、62、39微克/立方米,在安阳市4县中均为倒数第1;优良天数为150天,在安阳市4县中最少。
今年以来,汤阴县在115个县(市、区)月考核排名中,累计6次进入后20名,是进入后20名次数最多的县之一。其中6~7月、9~10月两次连续两个月进入后20名。空气质量在全省115个县(市、区)中长期处于较差水平。
9月、10月,汤阴县空气质量在115个县(市、区)中均排名倒数第17,影响其排名的主要因素为综合指数,污染物本底浓度较高,是影响汤阴县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主要原因。
尉氏县环境空气质量为全市最差
9~10月份,尉氏县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3.4%,上升幅度为开封市5个县区中最高;指标中SO2、CO百分位数、O3百分位数浓度在开封市5个县区中均排名倒数第1。
今年以来,尉氏县7月、9月、10月累计3次进入115个县(市、区)后20名,其中9~10月份连续两个月进入后20名,排名分别为倒数第9和倒数第11,综合指数和同比改善率在115个县(市、区)中均排名靠后。其中,10月份PM2.5同比上升22%,上升幅度在全省115个县(市、区)中排名第5,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改善程度较低。
10月份,尉氏县环境空气恶化严重,PM2.5、SO2月均浓度分别为50、14微克/立方米,在开封市5个县(区)中分别排名倒数第2、倒数第1,在全省115个县(市、区)中排名倒数第18、倒数第11。其中,SO2月均浓度高出全省115个县(市、区)均值4微克/立方米,污染最为突出。
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中,尉氏县审计局站点多项污染物处于较差水平,尤其是SO2小时浓度常于夜间出现5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高值,最高可达353微克/立方米,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进入秋冬季,散煤燃烧问题需加强重视,在落实企业各项管控措施的同时,也应加大对散煤燃烧的管控力度,降低SO2浓度高值,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约谈会上,辉县市、卫辉市、汤阴县、尉氏县政府县(市)长分别作表态发言,并签署了约谈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