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查询>>
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广东等五省污染源数量占52.94%
2020-06-10 15:54:57

 今天(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通过普查,一是摸清了全国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全国普查对象数量358.32万个(不含移动源)。普查对象在东部地区分布数量较多,从东部向西部逐渐减少。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北五省污染源数量占全国总数的52.94%。


三是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通过普查建立健全了涵盖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移动源的重点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固定污染源统一数据库建设,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的数字化和可视化提供了支持。二是掌握了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与处理情况。化学需氧量2143.98万吨,总氮304.14万吨,氨氮96.34万吨。从排放量来看,长江、珠江和淮河流域因流域面积大、涉及省份多,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从排放强度来看,海河、辽河和淮河流域单位水资源的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全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为:氮氧化物1785.22万吨,颗粒物1684.05万吨,二氧化硫696.32万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是我国大气污染物单位面积排放强度较大的地区。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8.68亿吨,综合利用量为20.62亿吨,处置量为9.43亿吨,本年贮存量为9.31亿吨。山西、内蒙、河北、山东、辽宁五省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占全国42.43%。山东、河北、山西、安徽和江苏五省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占全国的39.82%。全国秸秆产生量为8.05亿吨,利用量为5.85亿吨。

新闻评论
我要评论
匿名发表: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