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第七次会议19日召开,安排部署2020年至2021年三地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发挥三地县区市间的联动机制,加强交界处监管。该联动机制于2015年11月建立,5年来,三地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轮值召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会议,共同完善环境执法联动思路,打击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据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至2021年三地联动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的监管,通过实施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对重点排放源执法监测,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此外,三地毗邻区(市)、县将严厉打击废水直排、超标排放、跨区域流域倾倒废水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跨区域、跨流域固体废物联合执法,共同探索京津冀移动源排污监管、新车抽检协同机制等,加强对空气重污染期间大气状况的预判。在疫情防控与联动执法方面,三地将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的监管。

据介绍,2019年,在省级联动的基础上,京津冀下沉联动执法层级,建立相邻区(市)、县的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解决交界处和共同关注的环境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