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题:消费扶贫你参与了吗?——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负责人回应热点话题
新华社记者
消费扶贫一头连着贫困地区的“钱袋子”,一头连着城市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果盘子”,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突然遭遇疫情和灾情的双重挑战。中央明确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消费扶贫如何参与?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如何构建长效机制帮扶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在28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负责人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进行回应。
什么样的产品是扶贫产品?
是否购买贫困地区的产品就是消费扶贫,到底什么样的产品是扶贫产品?这是很多消费者的疑问。
“贫困地区生产的具有带贫效应的产品,这样的产品和贫困地区普通农副产品最大的区别是具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作用。”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负责人王大洋用一句话来定义扶贫产品。
“之所以要把扶贫产品这个概念提出来,就是要让消费扶贫的政策红利、市场红利最后能够真正落到贫困地区扶贫产业上,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王大洋说。
他介绍,扶贫产品认定有专门的流程:企业或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自愿提出申请,由中西部地区有扶贫任务的县级扶贫部门来认定,国务院扶贫办定期组织在社会扶贫网公示,最后由国家、省、市三级对扶贫产品的认定过程进行监管。
对此,在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特别强调,扶贫产品要有三要素:首先产品质量合格;其次是同规格、同品种、同质量商品的平均价格;最后必须有减贫带贫机制,例如“有没有带领贫困户一起参加劳动、一起增收等,三个要素结合起来才能认定为扶贫产品。”
来自国务院扶贫办数据显示,截至7月31日,中西部22个省份共认定76152个扶贫产品,已销售1027.01亿元;东部9省市消费扶贫金额264.35亿元。
8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负责人王大洋,广东省委农办、扶贫办专职副主任梁健介绍消费扶贫行动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哪些渠道能买到扶贫产品?
王大洋介绍,目前主要有消费扶贫专区、消费扶贫专馆和消费扶贫专柜三种主要渠道可以购买消费扶贫产品。
消费扶贫专区——现有的线上电商平台和线下的商贸流通企业开设的专门销售扶贫产品的区域,例如京东、拼多多、淘宝、苏宁等电商平台和永辉超市等,专门设立的销售单元、货架和柜台。
消费扶贫专馆——专门销售扶贫产品的线上线下平台,在线上有“扶贫832平台”,这是为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使用的平台,此外还有一些有扶贫意愿的企业在自己的场所里设立的专门销售扶贫产品的线下平台等。
消费扶贫专柜——新零售销售模式下的智能售货柜,比如商场、车站、医院、机关单位里的无人售货机等,消费者可以在身边就买到橙子、咖啡、茶叶等扶贫产品。
“通过专区、专馆、专柜销售的扶贫产品数据,都将汇集到社会扶贫网的消费扶贫平台上,便于社会监管,防止打着消费扶贫的旗号销售非扶贫产品谋利、敛财。”王大洋说。
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
“良好的消费体验才能保证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王大洋说,扶贫产品质量有各行业主管部门、销售渠道和扶贫系统三重保障把关。各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建立完善遴选机制,让更多优质扶贫产品涌现出来。
王大洋介绍,扶贫产品质量有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在事前的扶贫产品认定阶段要严把准入关,事中要严把监督关,事后要对扶贫产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出现质量问题的要及时清退。
“消费扶贫要尊重市场规律,才能让贫困地区扶贫产业真正扶得起来。”洪天云在发布会现场公布了扶贫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大家监督扶贫产品,维护消费权益,“如遇到以次充好,打着扶贫旗号敛财牟利,可以拨打‘12317’举报电话,有问题我们就会及时查处。”
如何构建贫困地区产业帮扶长效机制?
“贫困地区脱贫根本措施是发展产业,但发展扶贫产业不能一蹴而就。”洪天云在发布会现场以甘肃省陇南祥宇油橄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分析,贫困地区发展扶贫产业要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
据了解,该企业自2014年以来,采用了“公司+协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累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4817户21678人脱贫。公司董事长刘玉红在现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未来计划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品鉴体验、观光旅游为核心功能的“一体多元”的扶贫产业,带动更多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
“要深化东西扶贫协作制度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制度,这两项制度要长期坚持下去,这点要吃‘定心丸’。”洪天云说,下一步还将加大扶贫产品物流补贴等配套支持政策,未来解决长期存在的相对贫困问题,要把社会各方力量动员好,这方面我们也在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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