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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 使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2020-11-06 06:37:56

 人民网北京11月5日电 (记者 史雅乔)易地扶贫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十三五”的易地搬迁建设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工作已经转入以后续扶持为中心的新阶段。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要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其中‘稳得住’的重要前提就是群众在新社区能住得习惯、能融入社区,因此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成为关键。”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在5日国新办就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

据王爱文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同步新建了约3.5万个安置社区,一揽子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吃、住、行、就医、就学等方面的问题,对世界的减贫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王爱文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到安置社区考察,深入了解安置社区的建设情况,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说,易地搬迁群众来自四面八方,加强社区建设很重要。基层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求真务实,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指出,要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加强社区环境整治,开展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确保群众能住得上新居所,又能过得上新生活。

王爱文在发言中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要求做好扶贫搬迁的后续帮扶工作。去年,民政部把扶贫搬迁的后续帮扶工作作为蹲点调研的重要内容,同时会同9家部门,形成《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重点对搬迁社区的治理,解决群众能住得好、能融入的问题,做了安排和部署。目前,扶贫安置点的搬迁社区组织建设普遍得到了加强,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服务设施也明显得到了改善。但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社区服务体系还有待完善,群众在新社区的融入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因此,《意见》着重明确了五方面的工作,要求做到“五有”。

第一,要有组织。有组织就是要在搬迁社区建立组织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建立起来,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建立起来,要把妇联、群团等组织建立起来,还要围绕群众的需求建设一些社会性的组织,搬迁群众能够找到组织这个家,有事能找到人去解决。

第二,要有制度。要制定安置社区的一系列基本规则和制度,包括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居民自治组织的议事规则,包括居民的自治章程,还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委会的公开目录,包括一些会议协商的基本制度,所以第二个问题要解决有制度的问题。

第三,要有服务。要把服务体系建设好,加快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性服务设施实现在搬迁社区全覆盖。政府的工作服务,教育、医疗、社保、救助等,都要包括进来,还要建立群众一些生活性服务,包括商业性服务,像通邮,快递能送得进来等,有小吃店、小超市,这些都要有。

第四,要有氛围。要有大家庭的氛围,群众能认同,能够融入到这个社区里来。所以,一些地方也开展了新时代的文明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推进搬迁群众的相互交流。

第五,要有队伍。要加强安置社区的工作者队伍建设,除了“两委”成员之外,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人员之外,还要有社区的专职工作者,把队伍健全起来,确保有人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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