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20年12月份,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召陵区老窝镇某村南已废弃养殖场院内查获一家正在生产的无名镀锌厂。
该厂无工商营业执照、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车间内建有4条镀锌生产线、5个酸洗池、6个水洗池。其中3条生产线,6个工人正在生产。车间内刺激性气味弥漫。厂区内堆放废桶的地面无任何防渗处理。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废水收集池。收集池进水口和池壁破损,废水外渗。
在进行初步调查后,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将此案移交召陵公安分局。召陵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日前,该镀锌厂业主谢某迫于警方压力投案自首。
据谢某交代,该厂从2019年10月份开始租赁场地,购买设备和原材料,一年时间共获利5万余元。
据了解,镀锌污染主要包括酸、碱等污染水源,镀锌后的钝化工序铬属于重污染源,有强致癌性,属于环保严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