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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底长江、渤海和黄河试点地区排污口全面实施“户籍”管理
2021-04-29 07:01:58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余璐摄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余璐)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将完成长江、渤海和黄河试点地区排污口命名编码并树立标志牌,全面实施排污口“户籍”管理。

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对记者表示,入河入海排污口是连接岸上和水里的关键节点和最后一道闸口。生态环境部将抓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作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曹立平介绍道,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省市相继启动了长江、渤海和黄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三级排查”方式,运用高科技,下足“笨功夫”,基本摸清了长江、渤海和黄河试点地区排污口底数,为精准整治提供了靶向。

记者了解到,“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被列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如何抓好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

对此,曹立平表示,一是完成排污口监测溯源,掌握排污状况,了解污水来源,找准污染“症结”。二是制定整治方案,将排查发现的排污口纳入管理,明确具体治理措施、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三是实施分类整治、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治相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对涉及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要明确阶段目标,分步推进,不搞一刀切。

“除了长江、渤海、黄河流域,其他流域、海域也在有序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比如,江苏、山东、广东、贵州、四川等地开展了具有地方流域特色的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曹立平补充道,按照中央有关改革部署,生态环境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顶层设计文件,将进一步对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提供全面指导和支撑。

“生态环境部将会把排污口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力争在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中,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曹立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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