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态文明指数全国第一
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厦门生态文明指数排名第一
东南网4月28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中国工程院日前发布中国生态文明发展水平评估报告(2015—2017)显示,近年来,我国各地生态文明发展水平普遍提升,2017年,我国生态文明指数为69.96分,总体接近良好水平。其中,全国省区市中生态文明指数排名前三位的是:福建省(75.73分)、浙江省(75.43分)、重庆市(74.81分),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厦门排名第一。
据了解,生态文明指数是以全国的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为单元,采用综合加权指数法评估市生态文明指数,以各市生态文明指数平均值计算省和国家生态文明指数。得分大于80分为优秀,等级为A,整体上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具体共17项评估指标,包括生境质量指数、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人均GDP、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单位建设用地GDP、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化肥施用量、城镇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自然保护区面积占比等。
评估结果显示,厦门市和杭州市生态文明指数得分超过80分,已达到优秀水平。
2016年6月,福建被确立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如今,38项重点改革任务均得到有效落实,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18项改革经验在全国交流推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