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指出,长江保护法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是我国第一部江河流域专门法律,建立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法律实施一年多来,推动长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王晨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对照法律规定,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强系统保护修复,促进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加强监督力度,深入了解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等相关管理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推动形成综合协调管理的整体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相关法律制度衔接不够、配套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够完善等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加以改进。要坚定文化自信,依法保护传承长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弘扬中华文明。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会议,副委员长丁仲礼、郝明金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