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公报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交通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完成,重点介绍了2018年大气、淡水、海洋、土地、自然生态、声、辐射、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基础设施与能源状况。

其中,在空气质量方面,公报显示,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35.8%,比2017年上升6.5个百分点。

338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比2017年上升1.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年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

此外,338个城市发生重度污染1899天次,比2017年减少412天;严重污染822天次,比2017年增加20天。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的60%,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占37.2%,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占3.6%。

另据公报,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北京优良天数比例为62.2%,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

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3%,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

另外,公报还显示,2018年全国酸雨区面积约5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5.5%,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酸雨污染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云贵高原以东地区,总体仍为硫酸型。

此前,3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简况》。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海口、黄山、舟山、拉萨、丽水的空气质量在169个重点城市中排名前五;临汾、石家庄、邢台、唐山、邯郸空气质量较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