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李集镇党委书记臧超,党委副书记、镇长张韶杰等3人对“护田一号”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不力问题。2020年10月,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坚决遏制土地违法“护田一号”专项行动。李集镇党委政府在中科花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3个违法图斑整改中,进展缓慢,整改不力,严重影响了工作整体推进,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臧超、张韶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郾城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中科花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问题监督检查不到位。2020年12月,郾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孙建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贾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原委员陈明林违法占用耕地建厂房问题。2016年5月,陈明林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贾峪镇贾峪村北陈村民组土地9252.32平方米建厂房,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750.11平方米。2018年9月,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非法建筑进行拆除并罚款72717.35元,后荥阳市人民法院准予强制执行。2020年10月19日,荥阳市相关部门对陈明林违法占地建筑物进行拆除。陈明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陈明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商丘市柘城县慈圣镇自然资源所原所长程慎玉、后梁村党支部书记张效超失职失责致使村民占用耕地建房问题。2019年3月,程慎玉任慈圣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期间,工作失察、监管缺位,致使后梁村村民李思海占用基本农田334平方米建成三层楼房。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效超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对村民占用耕地建房行为未及时制止和上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程慎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张效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洛阳市嵩县德亭镇元湾村党支部书记朱奇武等人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监管不力问题。嵩县闫庄镇群众姬春来于2020年3月开始在嵩县德亭镇元湾村第四村民组非法占用耕地374平方米建设窑洞宾馆。元湾村党支部书记朱奇武在姬春来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为其协调用地事宜。嵩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三中队、德亭镇国土规划建设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德亭镇分包元湾村的乡镇领导和乡镇干部失职失责、监管不力,在该窑洞宾馆从开工建设至被立案查处期间未能发现该违法占地行为。2020年12月,嵩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三中队队长张金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德亭镇元湾村党支部书记朱奇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德亭镇国土规划建设所所长朱红旗受到诫勉处理,分包元湾村的德亭镇党委副书记乔绍生、民政所所长王红记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省纪委监委指出,上述4起典型问题,有的是地方和单位对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有的是党员乱占耕地建房,社会影响恶劣,有的是职能部门和国家公职人员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监管不力、失管失察。这些问题是当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典型表现,在全省一些地区和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必须高度重视,强力整治。
省纪委监委强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提升政治站位,牢牢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八不准”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势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监督,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坚持做到“零容忍”,严肃查处乱占耕地行为背后的失职失责和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切实营造专项整治全面从严的氛围,为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