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省农业农村部门要以全域全量利用为目标,编制省级年度实施方案。并建立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调查标准和方法,按照分级审核负责制的原则,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搭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资源数据平台。
《通知》提出,各省要强化整县推进,因地制宜确定秸秆利用方式,切实做到技术措施有用、工作措施有效、管理措施有力、持续运行有保障,推动县域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鼓励各地统筹利用各类涉农政策,探索建立区域性补偿制度,提高补偿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通知》明确,各地要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服务主体,构建县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发展一批市场化利用主体,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同时,加强科技支撑,充分依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等技术力量,组建本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编辑:吴佳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