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获悉,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居民生活困苦,收入消费水平低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收入消费进入快速增长期,2012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分别比1978年实际增长了11.5倍和9.3倍。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居民收入消费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消费实现快速增长,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差距缩小,贫困人口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71元,是2012年的1.99倍,年均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10.0%,比全国农村平均增速快2.3个百分点。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60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水平达到2012年的1.77倍,年均实际增长10.0%,比全国农村平均增速快2.3个百分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8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水平是2012年的1.81倍,年均实际增长10.4%,比全国农村平均增速快2.7个百分点。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71.0%,比2012年提高了8.8个百分点,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956元,与2012年相比,年均增长11.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3%。其中,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854元,年均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3%;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935元,年均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5%。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73.9%,比2012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