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客户端3月14日电(陈杭 任思雨)14日,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在发布会上介绍,近日,王某国(男,40岁)、于某(男,36岁)为达到牟利目的,明知“到京后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的规定,仍故意违反,2月底从外地来京后,连续往返北京和疫情严重国家,为他人海外“代购”商品。3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对王某国、于某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目前正在对二人进行集中观察,待通过观察期后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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