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3月29日,映象网接到开封市土柏岗乡厂尚村村民刘先生投诉称,其儿子在两个月大的时候,在该乡卫生院给儿子洗澡的时候发生意外,造成头部、脸部大面积烧伤。
当日下午,映象网记者见到求助人刘先生,他说,儿子的出生给家人带来了欢乐,大家都非常疼爱他。考虑到土柏岗乡卫生院设施齐全,就办了卡给孩子洗澡。
然而,今年1月22日,刘家把孩子送到土柏岗卫生院洗澡,却发生了可怕的意外。据刘先生回忆,该院医生杜某某在给儿子洗澡过程中,把仅有两个月的婴儿放到洗澡盆里,而自己去忙别的事情了。热水软管里的水直接冒出来喷在了孩子头上,致使孩子头部、面部、两个耳朵大面积烫伤。
刘先生哽咽地说,“事情发生后,杜某某没有给我们做任何紧急处理。随后,我就带孩子去开封美宝烧伤创疡空分医院进行治疗,在40天的住院期间,杜某某一共交了11000元医疗费。”
事发后,考虑到孩子的伤情严重,造成毁容,对孩子未来的一生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必要的后期治疗肯定是必须的,可是家庭困难,难以承受巨额治疗费用,“我们找很多医院的专家咨询,后续治疗费用保守估计也得几十万,这对我家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刘先生一脸愁云。
刘先生多次找杜某某和该卫生院讨个说法,但是院方的反应却让他气愤不已,“他们对我们不管不问,事情发生这么长时间了,对我们不予理睬。”
当天下午4点,映象网记者见到土柏岗卫生院院长候喜林,他表示,卫生院开设的婴儿洗浴,已有七八年的时间。关于刘家婴儿在本院洗浴过程中烫伤的事情,他也了解,具体后续什么情况他不太清楚。同时,他也承认,当时洗浴操作的杜某某是卫生院工作人员,但没有上岗证、操作证等相关证件。
土柏岗卫生院开设婴儿洗澡服务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面对映象网记者的质询,候喜林闪烁其词,没有正面回答。
4月3日上午,映象网记者向开封市卫计委有关领导反映此情况,对方答应了解情况后,会给予回复。
截至发稿时,记者未得到相关回复。
律师说法
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胡良瑞律师表示,医院作为儿童洗浴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洗浴场所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到其经营场所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应当根据过错程度承当对应的侵权责任。
针对刘家的不幸遭遇,胡良瑞律师提醒广大家长,对于户外儿童设施发生意外,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帮助,并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固定相关证据。查找洗浴场所和设备设施的主体,留存消费小票或者消费凭证,查看安全保障措施等。将上述证据予以固定后,必要时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