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经过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闻热线接到群众反映称:商水县张庄乡一新建养殖场施工现场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3月16日下午一点五十分左右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一位农民工抢救无效死亡。
3月19日上午媒体驱车来到商水县张庄乡一新建养殖场,在现场看到工人正在施工,正在建设的大型养殖场占用的土地是大姜楼村的土地,一亩地租金是一千元,一次性给两年的租金,周边的群众说。
死者李金财,商水县张庄乡李寨村一组,57岁,在3月16日下午一点五十二分左右,在工地施工现场砌制化粪池的时候,由于工地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工人李金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说。
商水县张庄乡党委张书记解释称:谢谢关注。等公安机关处理结果出来了在给你们回复结果。
商水县政务公开显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出栏50000头生猪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位置:周口市商水县张庄乡唐庄行政村七组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猪舍14栋,以及配套的生活区附属设施、饲料仓库、污水设施等。工艺:母猪配种繁育阶段-仔猪保育阶段-仔猪育肥销售。主要设备:自动饲喂机、猪舍环控设施、粪污处理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法育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梗奇
联系电话:19913335858
通讯地址:周口市商水县张庄乡唐庄行政村七组
相关链接:
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教育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违反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
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施工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都负有责任。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第3.1.3-5.2)。安全检查不合格,立即勒令停工整改,同时,通报批评。责任人:安全员、项目经理、企业法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总监,甲方也被连带受批评教育。
针对此事的进展,媒体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