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高校学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出规定。
高质量完成毕业生“最后一堂课”
高校毕业年级是大学生步入社会前的“拔节孕穗期”。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慎终如始地高质量地完成学生在校期间的“最后一堂课”,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工作。
要创新教育方式、深挖教育资源、丰富教育载体,加强毕业生离校前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涵养家国情怀、砥砺奋斗精神。
要坚持将高校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因群体性聚集导致的疫情传播和扩散。
做好毕业年级特殊群体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有效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化解因疫情、学业、心理、就业等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强化毕业年级学生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学校管理、用制度规范学生行为,及时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处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高校安全稳定。
严禁随意扣发学生学历证书
针对毕业生学籍注册和学历证书发放,《通知》也进行了说明。
各高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学籍学历管理相关要求,依法规范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
坚决防止学生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毕业生资格,严禁临近毕业突击进行学生转学、转专业等信息异动,坚决杜绝为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规定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学生”或不具备毕业生资格的学生注册学历信息。
严禁随意扣发学生学历证书。
各高校要在完成本校毕业生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将审核报告和学历电子数据报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备案后,进行学历证书打印、发放和电子注册。
省教育厅将按照备案通过的毕业生数据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
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管理
据了解,我省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学生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有序。
各高校要根据本校学生管理工作实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对现有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确保内容科学、规范、合理、完整,具有可操作性。
要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以生为本,依法依规开展日常行为、校风学风、品行养成、奖励处分、考风考纪、宿舍行为、社团组织、志愿服务、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增强学生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
要按照分类管理和指导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人才培养规律,根据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服务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修订完善后的规章制度要及时报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