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个别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2020年各县(市、区)教体局和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执行《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149号)要求,招生秩序良好。但是还有少数民办普通高中,如:周口天立高中、商水县实验高中、周口颍河高中、周口育新高中等学校没有认真执行招生政策,私自招收低于分数线的学生、超计划招生等,已根据调查结果,对上述学校作出在今年招生中停止招生资格或核减招生计划的处理。2021年将全市所有民办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逐校核准招生名额,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否则将按照《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周教基〔2021〕33号)有关规定,核减2022年招生计划直至取消2022年招生资格。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1日
来源/周口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