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一份求助信在网络流传。求助人李秀娟称,自己的女儿被同学无意伤害,导致左眼失明。今年3月份,夫妻两人准备带孩子到北京治疗,被当地认定为有上访倾向,并因此长期遭到包括记过在内的不公正对待。求助信中透露,其已有轻生想法。

在中国江苏网政风热线一栏中,新京报记者发现李秀娟此前曾发布的诉求。上述文章发布于2019年5月20日。文中称,3月1号晚上,其单位领导和教育局领导到家中,让其退票,但自己并未照做,随后教育局的丁主任就去派出所报警,说其要去上访。同时,家中有人看着自己,1小时后,民警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其带走,并处拘留7日。

李秀娟向新京报记者确认,上述信息为自己本人发出。

2019年5月23日,徐州市教育局对李秀娟反映的问题进行在线回复。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回复中认定,李秀娟的女儿眼睛受伤为同学无意中导致,事发后校方及时处置,未有明显异常。此后,李秀娟曾多次越级上访,警方据此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回复中称,李秀娟反映女儿梁芸嘉被同学打成八级伤残问题。经核实,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丰县实验小学四(1)两名学生在放学排队时打闹,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了李秀娟女儿梁芸嘉的左眼,事发后班主任及时进行了处置,未发现明显异常。

上述回复中称,约一月后,李秀娟发现孩子左眼视力异常,检查后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丰县实验小学先后10余次协调,均因李秀娟提出过高赔偿未果。

随后,学校曾多次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均遭李秀娟拒绝。

徐州市教育局的回复中称,李秀娟曾先后三次越级进京上访并被国家信访局登记,“3月2日,东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认定李秀娟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