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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年底前建成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
2020-05-13 07:36:45

 据国家医保局网站消息,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2020年8月底前,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认真遵循全国清单的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按照“六统一”和“四最”的要求,全面完成本省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发布。此外,2020年底前,将全面建成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清单》涵盖了目前医疗保障经办的通用服务事项,共分10个主项,主项下细分为28个子项,对每个子项的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设定依据都进行规范统一。

《全国清单》聚焦医疗保障民生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对照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的“四最”改革目标,力求实现“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清单按照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的“六统一”要求,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通用事项。

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清单》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设计“一站式联办”服务流程,取消了不必要环节和手续,大力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鼓励“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另外,涉及群众的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要求办理材料均不超过4种,并进行了明确列明,取消了“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表述,9个服务事项可以一证办理,4个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制。材料减少最多的从10项减少到3项,办理所需材料数量总体压缩超过40%。

《全国清单》面对老百姓最关心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一是尽可能简化办理手续,从方便群众角度设计“转入地”一站式服务流程,减少群众跑腿跑路;二是尽可能减少办理材料,强化经办管理服务后台的数据共享,多个经办服务项目无需重复提供共性材料,甚至仅提供个人承诺书;三是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备案服务、查询服务、出具证明等服务项目明确即时办理,最长服务办理时限也明确控制在30个工作日。

“下一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大力推动各省医疗保障部门对照《全国清单》全面完成省级清单和办事指南的发布实施工作,切实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水平,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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