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平)8月4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今年我省计划招聘766名特岗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是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皆可报名参加。
我省将在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和在乡镇卫生院已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中,招聘部分特岗全科医生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工作后,乡镇卫生院要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不少于4年。在服务期内,中央和省级财政将对特岗全科医生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市、县级财政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按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常设岗位,并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优秀者可聘任到领导岗位。
同时,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职称晋升时,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