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专题听取2020年第一季度审判执行运行态势情况汇报,对全省法院克服疫情影响,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予以肯定,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审判执行工作。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及政法委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阶段性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双胜利”目标。

全国平台数据显示,第一季度全省法院结案率高于全国法院结案率21.61个百分点,位于全国第1位,位次比去年同期提高6位;结收比高于全国法院结收比21.93个百分点,位于全国第3位,位次与去年同期持平;诉讼服务质效指标位于全国第5位。省高院机关结案率位于全国高院第2位,位次比去年底提高7位;省高院机关结收比位于全国高院第6位,位次比去年底提高2位。全省9个地区、3个专门法院和院机关的结案率均高于全国法院结案率均值。

会议分析了当前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对继续做好执法办案工作作出部署。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对疫情风险隐患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慎终如始,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在继续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以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机制,重点在健全落实审判监管长效机制、抓好分析研判和问题解决、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上下功夫,通过健全有效的审判监督管理推动审判质效提升。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出台的院庭长监督管理制度,借助院庭长监督管理平台,以“四类案件”监管为重点,充分发挥院庭长应负的监管职责。要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落地落实,以智服、智审、智执、智管为重点加快全省智慧法院建设,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