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龙口市检察院围绕解决国家司法救助难题,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从拓宽救助资金模式、严把审核筛选、构建协调联动机制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国家司法救助实效,积极传递检察温情,有力保障贫困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以司法救助促精准脱贫,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坚持多元帮扶,创新精准扶贫司法救助模式。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特定贫困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涉及被害人权益保护、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多方面工作。龙口市检察院建立了以控申检察部门为中心、辐射全院的“一体化”扶贫救助工作网络。以控申检察业务为支撑,建立科室互动的扶贫救助机制。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就将精准扶贫的救助工作考虑在内,对被害人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案件,主动了解因刑事案件致贫的被害人家庭经济情况,对符合扶贫救助条件的,及时告知控申检察部门,为控申检察部门第一时间掌握救助对象提供基本资料。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既坚持属地管辖原则,又灵活把握不同层级救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建立横向沟通机制,加强与市检察院、政法委及各乡镇的沟通和联系,建立起协调联动机制,争取各级的支持并不定期互通信息。变“坐等救助”为“主动下访”,建立和依托“市、镇、村”三级便民网络,全院检察人员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深入了解掌握贫困户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脱贫状态、诉求愿望等情况,全面掌握需要救助人员的信息,确保司法救助精准化。
坚持严审严筛,确保精准救助效果落地。以“救急救困、应救必救”为原则,坚持全面审核筛选,确保救助资金使用效果最大化。明确司法救助对象。严格审核“自行提出救助申请的申请人;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掌握的重伤残疾或者死亡的、认为符合扶贫救助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通过自行走访了解及镇街区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无法通过诉讼及时获得赔偿的特困刑事被害人”三类人员,在调查核实贫困刑事被害人的伤残情况、获赔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基础上,深入公安、法院等部门了解申请人是否获得救助,严格核查筛选后,确定需救助的贫困人员。明确司法救助金额。针对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的申请人、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救治费用的贫困申请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贫困近亲属等,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根据困难程度分别给予几千元至3万元不等的救助。明确司法救助流程。在受理救助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救助和救助金额多少的决定,同时报本院财务部门核实拨发救助金,并告知救助人发放时间,确保救助金发放到位。
坚持综合救助,确保精准扶贫救助常态化。建立健全救助人员回访调查制度,提供司法救助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为贫困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重点了解其生活状况、需求、收入及救助后的情况。首先,进行心理疏导。由工作人员对因犯罪导致伤害、贫困、精神萎靡的贫困被害人尤其是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咨询,开展面对面心理疏导,及时化解负面情绪,帮助其尽快走出阴影。其次,跟踪回访帮扶。对扶贫救助对象上门回访,详细了解生活境况、心理恢复、经济收入和扶贫效果等情况,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再次,争取联合救助。与民政、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注重从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资金等方面,积极为贫困被害人争取政策支持,实现全方位救助,着力解决满足救助对象多元化需求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