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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2019-04-29 13:40:37

       今日新闻网讯: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为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绘制了美好的蓝图,为解决好我国“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也是新世纪第十五次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问题,将其列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离不开金融的重要支持,同时,也为金融机构破解发展瓶颈,实现转型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在此背景下,结合河南省的省情,调研组系统分析了现阶段河南省金融机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总结提出了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对策建议。

       一、河南省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现状分析
     (一)河南省农村经济发展概况
      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大省。根据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河南省共有106个县(市),1822个乡镇,48697个村民委员会,20万个自然村,4794万乡村常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49.84%,县及县以下乡村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8%,具有乡村面积大、村庄数量多、农业人口多、发展不平衡等特点。当前,河南农业农村发展整体呈现“稳增长、强基础、提效益、增活力”的态势,具有良好的农业基础条件。
       一是总体经济规模不断增加。根据2017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河南省全省生产总值44988.16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339.49亿元,增长4.3%。通过调研发现,玉米、棉花种植面积自2016年来呈明显下降趋势,而小麦、花生、蔬菜、草畜产量呈明显增长趋势。
       二是农业农村投资规模稳步提升。2017年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43890.36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农林牧渔)2382.58亿元,比上年增长23.3%。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截至2016年末,全部乡村实现了通电话和通电。全省通村主要道路是水泥路面的村占全部村的比重是84.5%。
       三是农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明显提高。2017年,河南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0元,比上年增长9.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30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19元,增长8.7%,农村居 民人均消费支出9212元,增长7.3%。
      (二)河南省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支持的现状
当前,河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一系列金融支农政策措施,统筹银行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着力扩大涉农融资规模,持续强化农村金融服务,为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提供有效金融支撑。
       1.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的支持
河南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全省“三农”工作中心,省内大中型银行下沉服务重心,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大涉农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城商行县域设立分行及二级支行,建立村级金融服务点等便民服务网络;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深入改革转型,不断增强支持“三农”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截至2017年末,河南省涉农贷款余额1.68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802.55亿元,增幅12.05%。其中,政策性银行涉农贷款余额3416.54亿元,较年初增加502.99亿元,增幅17.26%;商业银行涉农贷款余额5850.77亿元,增幅10.3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6002.23亿元,较年初增加620.52亿元,增幅11.53%。
       二是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村村通”为抓手,全力推动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推进便民服务点建设。并依托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断延伸柜面服务,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截至2017年,全省1822个乡镇已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行政村金融服务覆盖率达93.1%。
       三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结合地方特色推出了茶权抵押、原酒抵押、活体畜禽抵押等为代表的抵质押新产品。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为“三农”发展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
四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截至2017年12月末,河南省金融机构精准扶贫贷款余额(含已脱贫人口)1162.3亿元,较年初新增482.6亿元,同比增速71%,累计发放884.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2.7亿元。
       2.保险业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的支持
近年来,保险公司在服务“三农”方面,不断加大保险服务“三农”力度,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顺利实现大病保险城乡统筹,深入推进保险扶贫和保险资金涉农融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7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34.4亿元,同比增长23.3%。赔付支出23.1亿元,同比增长54.3%,经营品种超过24个。基本涵盖主要粮食作物和畜牧业产品。一批创新型农业保险险种如小麦订单农业保险、区域产量保险、“保险+期货”试点等相继推出,在保障农民增收、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其他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的支持
截至2017年末,河南省非银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56.67亿元,较年初增加27.78亿元,增幅16.15%。其中:财务公司涉农贷款53.17亿元,金融租赁公司35.98亿元。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展农产品期货,推出12个涉农期货品种,覆盖粮棉油糖果等5大板块,探索“期货+保险”模式。积极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已与91个农业大县、45个贫困县开展合作,在光山等10个县级区域设立办事处,逐步形成辐射全省的农业信贷服务网络。
        二、河南省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农业发展支持不足
目前,全省仍存在大范围的非贫困村及一般村基础设施建设仍比较薄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因其建设周期短、投资收益低、风险大,金融机构主动投资意愿不强。其次,对产业链延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认识不足,支持不力等现象。如银行大多趋向一些经营规范、财务健全、抗风险能力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而对于那些自身资产规模较小的上下游供应商往往难以直接从银行获取授信支持。
       (二)农村市场需求变化,金融服务及产品创新不足
当前,农村金融需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农村金融市场供求不平衡,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难以适应农村市场的新变化。一是服务对象发生变化。金融机构以传统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传统业务模式难以及时挖掘新型经营主体的金融需求。二是产品期限和种类创新不足。农村信贷产品多以短期贷款为主,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新建、机器设备购置、形成规模效益往往需要较长周期,贷款期限的不匹配增加了其融资成本和经营风险。三是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运用程度不高。由于地理空间限制、农村金融信息技术人才缺乏以及信息技术投入成本较高等原因,农村金融在运行中缺乏创新和科技支持。
      (三)农业经营风险较大,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
农业发展受其自身经营、农村信用环境等原因影响,导致其风险较高。一是农业经营具有不确定性。农业生产经营基本是以种植、养殖或以农副产品的横向或纵向加工为主,易受环境、天气以及疫病等因素影响,并且原材料供应和价格变化较大,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较低。二是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意识较差。虽然征信体系已经覆盖到县域,但受信用数据采集困难等因素制约,农村经济组织、自然人与涉农金融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涉农金融机构难以全面掌握客户情况。其次,农民信用意识浅薄,法律缺乏对农村借款主体信用违约的惩戒力度,违约成本低,导致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压力较大。
       (四)农村“两权”抵押政策不完善,担保体系不健全
当前,虽然已启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但部分地区未建立土地流转中心,未出台相应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等相关政策制度,配套措施尚未落地,同时,抵押、评估、公证等收费较高,农民办理意愿较低。其次,小微企业担保能力普遍较弱,多数企业可供抵押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不动产普遍存在资产质量不高,评估价值偏低的情况。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费率过高,使企业融资成本上升。
       (五)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
当前,我省虽然初步建立了“五位一体”联动支农模式,但各金融机构在支农领域的发展方面仍缺乏全局性、协调性和系统性,缺乏统一的资源配置和风险的补偿机制。一是金融资源配置不均衡。各金融机构在信贷领域投向具有零散性、局部性和无序性的特征,金融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二是农业保险覆盖面较低。由于我省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不高、农业生产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占比较低、以及现有补贴政策下农业保险保障程度有限等原因,农民自主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三是金融机构自身体制机制不健全。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在设置、服务方向、政策保障等方面存在很大的滞后性。
        三、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
       (一)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加大县及县以下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利用国家关于鼓励通过PPP模式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政策,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思路,对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有一定收益的项目,以及供电、电信等经营性为主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选择符合贷款准入条件、有意愿、有规模、有实力的项目建设主体作为贷款对象,结合项目建设期、投资回报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收费权、特许经营权等作为质押担保,创新增信方式。
大力支持特色农业发展。大力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助推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等“四优”产业实现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大力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与装备、技术、信息、生态、文化深度融合,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利用科技手段积极开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升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
       (二)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立足三农需要、坚持市场导向、把握国家政策、利用现代科技,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加强信贷产品创新,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担保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创新消费信贷产品、绿色信贷产品,加大中间业务创新,扩大服务内涵,搭建非金融服务平台。积极研究农业产业链支持模式,从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给予全方位、链式支持,重点支持一批“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实现闭环服务,有效控制风险。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加快传统服务渠道转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信息,打通物理网点、自助设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连接和融合。推动网点向社区化、超市化、智能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快打造集电商、社区O2O和便民生活服务于一体的电子银行服务平台,整合线上和线下资源,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对接,建立健全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和应用机制,加快建立多层级的农民信用档案平台,实现农户家庭等多维度信用数据可应用。推动建设统一的企业信息平合,帮助金融机构便捷获取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掌握的小微客户信息,为商业银行提供批量查询的便利,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
完善的金融法制环境。建议政府协调监管部门制定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的认定办法和惩戒程序,强化对失信企业或个人惩戒,切实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营造“守信成本低、失信成本高”的健康金融生态环境。同时,协调对涉农贷款诉讼案件的执法力度,积极推广简易诉讼程序,切实提高金融机构债权的执行回收率,帮助金融机构降低诉讼成本。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提高农户信用意识,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四)大力支持“两权”抵押,强化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加大农村“两权”抵押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两权”抵押贷款,将“两权”抵押与金融扶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有效结合,充分释放“两权”要素属性,全力解决企业缺少担保抵押的实际困难。推动加快发证进度,协调省农业厅、省国土厅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对试点县优先发放新版经营权证书,加快农地、农房确权颁证进度,为抵押贷款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推动整合现有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职能,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拓展交易平台信息发布、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价值评估和抵押融资等服务功能。
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模式。积极创新抵押贷款模式和产品,加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林权、机器设备、大型农机具、保证保险等单独或组合担保抵押支持力度,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水平。
       (五)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完善“五位一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点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和担保体系建设,有效分担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从省级层面研究制定加快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农业保险运转模式和制度框架。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开发高保障的农业保险产品,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强化防灾减损和理赔技术培训指导,完善种植业保险定损工作机制,提高农业保险理赔定损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保险机制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大病保险筹资保障水平,积极发展适合农村居民需求特点的健康养老保险产品,支持保险业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参与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经办。对一些能够有效促进农民安心、农村稳定的保险业务,如治安保险、农房保险、弱势群体综合意外保险等,加强政策引导,纳入社会治理体系。
       建立完善对扶贫保险和普惠型保险产品的财政补贴机制,通过财政补贴保费的方式,提高农村贫困群众、低收入人群的保险可及性,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对一些涉及面广泛、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急需的险种如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采取“政策支持、财政补贴、政府动员引导、商业化运作”的方式,有组织的进行推广,克服市场失灵,有效扩大保障覆盖面。(作者:李永红  庄岁林  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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