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阶段北京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和下一步工作部署。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京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依法严惩,截至今年10月30日,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3人,最高刑期25年,重刑率达24%。
北京高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通报了北京法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如依法审结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既不拔高处理也不降格认定,严把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全市法院落实“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要求,妥善审结陈海涛等1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顺义、平谷、房山法院基本完成阶段性“积案清零”目标。
蓝向东表示,此次专项斗争注重转变传统办案思路,探索形成“追缴罚没同步、公检法协同、审执部门联动”的“打财断血”工作机制。其中,二中院通过办理陈海涛案总结出的“黑财”处置经验,被最高法院作为“打财断血”成功经验予以推介。
在“打伞破网”方面,北京法院注重深挖彻查,初步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12377平台移转线索核查和实名答复工作,并坚持刀刃向内,对涉法院干警“保护伞”线索逐一认真开展核查。另外,针对涉黑涉恶个案突出、类案共性问题,北京法院落实“一案一建议”要求,实现扫黑除恶司法建议全覆盖,助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截至今年10月30日,北京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30件592人,其中涉黑组织3个5件、涉恶案件114件、涉“保护伞”案件11件。一审审结83件345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涉伞案件2件;二审受理46件,审结43件。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发生的区域、领域和行业特征明显。在市区,市场经济领域、新兴行业、重点地区的黑恶势力犯罪易发,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汽车和电子交易市场、房屋租赁市场、民间借贷融资领域等;在郊区,涉土地、矿产等资源密集地区、公共交通道路等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时有发生;黑恶势力有向农村地区、向基层政权渗透的趋势,严重破坏基层政治生态。
此外,黑恶势力犯罪还存在“软暴力”、个别公职人员参与其中充当“保护伞”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