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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遂平县“重点项目”“赶工期” 牺牲环境为代价
2020-07-09 19:41:58

  近日接群众不断反映,称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车站镇一公路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污染严重,给当地居民出行生活带来很大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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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反映,我们赴实地了解情况。在驻马店市遂平县车站镇三官庙村和庄东一公里处,我们见到了群众所反映的这处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建设施工的情况也逐步验证了群众的反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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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地了解中我们发现,一路上道路坑洼不平、崎岖坎坷;设备材料随意堆置、杂乱无章;现场开坑取土、肆意排污;沿路暴土扬尘、周边植被农作物上布满泥尘;现场施工作业声响连续不断、嘈杂刺耳。农田中设立的公路建设供料场环境污染情况更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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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该处在建的公路项目为,兴业大道驻马店至遂平段,该段承建单位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随即,我们将现场了解的情况反映给了驻马店市遂平县车站镇环保负责人韩主任,韩主任表示对我们反映所指的项目知晓,该项目为驻马店市主抓项目,限定2020年9月6日完工。环保方面,现在管施行业主管理,谁是业主,谁负责管理,道路施工环保监管应该由交通局主管。在问及环保现行“属地管理”,作为遂平县车站镇环保负责人,是否无权进行管理时,韩主任表示,现在基本处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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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即,我们将现场了解的情况反映给了驻马店生态环境局遂平分局环境检察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吴队告诉我们,环保监管方面,工矿、企业归环保局主管;修路、道路施工归交通局主管;市政工程施工归住建局主管。采取谁主管、谁主管环保的方针,按照“三必须、三必管”落实。我们所反映的情况应属交通局主管,环保局也有检察职能。吴队表示,将协同遂平县公路局进行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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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环境检察执法到达现场时的沟通中,吴队告诉我们,该项目为了赶工期,确实存在环保不达标而造成的污染行为,下一步将联合交通局,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而此次现场检察执法,遂平县交通局因有事为由,并未出现。那么,“赶工期”是否可以以牺牲环境保护为代价?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缘何视环境保护于不顾?省级公路建设单位是否起到了榜样示范作用?本应起到加强作用的多部门监管,为何成为置之不顾、互相推诿的借由?
关于此事,我们将继续做后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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