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5年7月,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机关对赵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据侦查,201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赵某伙同姬某等5人,在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掌控的黑石环球有限公司等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到期支付本金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案发后,赵某等人陆续逃往韩国。
2016年12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对赵某等人批准逮捕。2017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赵某等人发布红色通报。
赵某等人潜逃后,公安部指导河南省公安机关抽专人组专班,梳理线索、完善证据,于2017年6月通过外交途径就赵某等6人向韩国司法主管机关提请引渡;2018年2月,韩方将姬某等5人抓获,但赵某逃匿;同年5月,韩国批准将姬某等5人引渡回中国。2018年11月,法国警方将赵某抓获,公安部随后通过外交途径向法国司法主管机关提出引渡请求。今年6月中旬,法方批准引渡。
记者了解到,此案件是我国首次针对一起经济犯罪案件从两个不同的国家引渡逃犯。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赵某被成功引渡回国,表明了中国公安机关与世界各国执法机关的合作日益密切。中国公安机关将坚决将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不断推动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