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对党纪国法丢了敬畏之心,终究让自己及家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愿意放下包袱,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审判,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罚,也求得心灵上的解脱……”赵某泣不成声。
2008年5月,时任神木县大柳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的赵某,以入股分红的名义非法收受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0万元。2009年5月15日赵某因涉嫌受贿罪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案件审理期间,因犯罪嫌疑人赵某患有严重疾病,同年9月9日经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后一直无法联系到案。
去年8月,按照陕西省追逃办“一案一策”追逃工作方案,榆林市立即成立专案组,全面展开对赵某的追逃工作。追逃小组重点摸排赵某家庭及社会关系,并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召集约见等方式,向其亲友宣讲相关法律、政策,阐明党和国家对在逃人员“一追到底”的决心。同时,介绍了一些投案从轻处理的案例。在专案组的努力下,其亲友的态度从消极应付到主动配合,积极帮助办案人员做好赵某劝返工作。在法律威慑、政策感召、亲情友情感化下,赵某投案自首。
1998年10月25日至12月20日,旬阳县工商银行原菜湾办事处记账员王国强先后通过支行空头汇款贪污资金8.63万元、用虚假存单抵押贷款15万元。事发后,于1999年3月23日携款23.63万元外逃,旬阳县公安局立案后对其实行网上通缉,并到汉中、西安等多地抓捕,均未抓获。
在省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和督促下,安康市抽调旬阳县纪委监委及公安机关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量身制定了“一案一策”追逃方案,迅速展开追逃追赃工作。针对犯罪嫌疑人王国强基础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专案组通过大数据比对、调查走访等多种形式,搜集完善外逃基本信息,全面掌握外逃方向和案情特点。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外省刑侦部门协作,专案组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发现疑似王国强活动线索,成功将化名王正康的犯罪嫌疑人王国强抓捕归案。
下一步,陕西省将按照“天网2019”行动部署,继续做好在逃人员的追逃追赃工作。(陕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