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与棚户区改造的区别
农村房屋拆迁与棚户区改造虽说都涉及房屋拆迁,但是,实际上农村房屋拆迁和棚户区改造有很大区别,特别是二者的补偿标准有很大的不同。今天,昌运拆迁律师就为您详细介绍农村房屋拆迁与棚户区改造的区别有哪些。
区别一:土地性质与目的不同
农村的房子是指那些建在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子,与城市里那些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不同。其目的,一般是用来修建高铁、高速公路等等基础设施建设。
棚户区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密度大、适用年限久、建筑质量差、人均居住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
也就是说棚户区的土地性质一般情况下都是国有土地。但是因为棚户区改造的特殊性决定了棚户区改造中很可能存在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混合的局面。
区别二:法律适用不同
农村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而对于棚户区,如果其建在国有土地上,就要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区别三:补偿标准不同
相信无论是农村拆迁也好棚户区改造也罢,大家最关心的还是补偿问题,毕竟这关乎到自己的根本利益。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将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分开补偿的。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所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棚户区补偿一般则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是以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作为补偿的计算基础。由于各个城市的补偿标准不一样,所以在签拆迁协议前,还需多关注一下当地的政策信息。
虽然农村房屋拆迁和棚户区改造具体的补偿标准各不同,但一样要谨慎对待,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有相关拆迁法律难题时要及时求助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自己能得到应得的补偿。